整體開發區辦理情形(台中市土地買賣 王焜燦 0931-637635)台中市各單元土地買賣一、後期發展區變更為整體開發區於93.4.13內政部都委會第583次會通過,93.6.9內政部核定,93.6.15本府發布實施。二、本市整體開發區共分十四單元各單元辦理情形如下:(1)第一單元安和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於93年10月1日府地劃字0930156788號函核准成立,94年5月2日已徵詢區內私有土地面積及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之同意擬定細部計畫,於96年11月22日發布實施細部計畫。重劃計畫書、圖於自97年1月31日至97年2月29日止辦理公告30日,97年4月15日召開會員大會選出理監事,成立重劃會。為辦理重劃區土地分配之需要依據平均地權條例59條規定,奉內政部99年9月27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90050403號函核定,99年10月1日至100年3月31日止公告禁止或限制事項如下:一、土地移轉、分割或設定負擔。二、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重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現地上物補償費已發放達九成,重劃前後地價已送本府評議完竣。土地分配成果業於100年3月13日代償至4月13日公告,全區工程已驗收完畢,現正辦理交地作業中,部份抵費地業經該理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移轉登記。(2)第二單元黎明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於95年3月3日經本府以府地劃字0950039385號函核准成立,已徵詢區內私有土地面積及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之同意擬定細部計畫,96年11月14日細部計畫案發布實施。有關重劃計畫書、圖於97年1月29日以府地劃字第0970014702號函核准並公告,於97年1月31日起至97年2月29日止,在該籌備會會址、西屯區及南屯區公所公告處公告30日。97年3月12日召開第一次會員大會,選出理監事,成立重劃會。為辦理重劃區土地分配之需要依據平均地權條例59條規定,奉內政部98年5月7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80044471號函核定,98年6月1日至99年11月30日止公告禁止或限制事項如下:一、土地移轉、分割或設定負擔。二、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重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99年12月14日已完成地價評議審核,區內市政路及公益路先行辦理部份驗收接管已於100年7月29日舉行通車典禮,重劃區費用負擔總計表信用卡代償經本府100年10月5日府授地劃一字第1000186468號函核定,土地分配成果業於100年11月16日至100年12月16日公告1個月,異議已協調完竣,現正辦理工程會同驗收,101年5月29日將土地登記相關資料送本市中興地政事務所辦理地籍測量及土地登記。(3)第三單元永春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於93年11月1日經本府以府地劃字0930095904號函予以核准成立,於95年1月23日已徵詢區內私有土地面積及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之同意擬定細部計畫,其細部計畫案已於95年9月18日發布實施。重劃計畫書、圖並於96年1月5日至2月4日公告30日,並於96年2月13日及6月27日召開第一次及第二次會員大會選出理監事,成立重劃會,業經本府核准備查。97年9月19日開工,為辦理重劃區土地分配之需要依據平均地權條例59條規定,奉內政部98年8月26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80048816號函核定,98年9月15日至100年3月14日止公告禁止或限制事項如下:一、土地移轉、分割或設定負擔。二、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重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重劃區費用負擔總計表業經於小額信貸100年6月3日中市地劃一字第1000017232號函核定在案。土地分配成果業於100年8月19日至100年9月19日公告1個月,異議案件除外,90%無異議之土地分配成果送本市中興地政事務所辦理地籍測量及土地登記作業中。(4)第四單元新八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已徵詢區內私有土地面積及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之同意,並於99年10月29日惠新字第0990725號函送本府准予代為擬定細部計畫,現由本府都發局代為擬定細部計畫中。都市發展局於100年4月20日假鎮平國小召開都市計畫公開展覽,另於100年7月5日召開「擬定台中市都市計劃(整體開發區單元四)細部計畫案」專案小組第1次審查會議,100年8月31日召開第二次審查會議,100年12月1日納入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次會議討論。本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本府於101年3月20日以府授都計字第1010036304號公告實施,新八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於101年6月15日提出重劃計畫書資料送本府審核。(5)第五單元台中市高鐵新市鎮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於94年7月1日經本府以府地劃字094011699號函核准成立,94年8月14日府地劃個人信貸字0940151271號函核定重劃範圍。已徵詢區內私有土地面積及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之同意擬定細部計畫,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案於97年6月2日發布實施,有關重劃計畫書於97年10月20日核定。重劃計畫書、圖自97年10月27日至11月27日張貼於南屯區公所及籌備會會址,辦理公告。重劃區於98年1月17日下午2時召開第一次會員大會,業選出理、監事,成立重劃會。重劃區地上物查估完成,已於98年11月29日辦理地上物補償費公告完畢,並於99年6月中旬開始發放農作補償費,99年8月發放建物補償費,有關工程規劃書、圖業經本府建設局審核後於99年12月8日同意備查。本區為辦理重劃區土地分配之需要依據平均地權條例59條規定,奉內政部100年2月11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00040899號函核定,100年3月1日至100年8月31日止公告禁止或限制事項如下:一、土地移轉、分割或設定負擔。二、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重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100年2月17日自辦重劃工程監造執行計畫書、品質計畫書及施工計畫書同意備查,並於100年3月17日全面動工信用貸款。重劃區內瑞成堂古蹟遭破壞,本局已於100年9月21日上午發函通知,即日起全面無限期停工,並將要求撤出現場所有機具。100年12月16日本局邀集重劃會、都發局、文化局、建設局召開復工協商會議,決議採有條件限制範圍復工,業經簽奉市長核准後通知重劃會復工時間為101年1月5日。有關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配合保存瑞成堂)案暨細部計畫變更案於101年2月10日召開專案小組第1次審查會。本區復工施工進度緩慢,重劃會為排除地主疑慮已於101年5月17日召開施工進度說明會,工程施工中,目前進度為40%。(6)第八單元鑫新平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於95年11月13日向台中市政府申請核准成立後,已徵詢區內私有土地面積及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之同意擬定細部計畫,於96年6月29日至96年7月28日辦理細部計畫公開展覽,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案於97年9月8日公告實施。現市地重劃計畫書業經本府於97年12月19日府地劃字第0970298342號函核定。98年3月10日起至98年4月9日止,重劃計畫書公告三十日。98年5月22日召開第一次會房屋二胎員大會選出理、監事會,成立台中市中科經貿自辦市地重劃會,重劃區公共設施工程規劃設計預算書圖業經本府於98年11月20日府地劃字第0980303241號核定在案,地上物補償已完成公告並辦理發放作業,99年12月14日已完成地價評議審核,目前施工中。(7)第十二單元長春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於93年9月29日經本府以府地劃字第0930154389號函成立,已徵詢區內私有土地面積及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之同意擬定細部計畫,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案自95年10月30日至11月28日止辦理公展完畢,於96年4月24日細部計畫公告實施。重劃計畫書於96年8月22日至96年9月20日止共計30日辦理公告。96年9月26日召開第一次會員大會,選出理監事,成立重劃會,其會議紀錄業經本府核准備查。97年2月26日工程預算書圖送本府主管單位審核,現修正後之工程預算書、圖業經本府97年11月19日核定審核完畢。土地改良物查估補償公告自101年2月1日至101年3月2日止,目前工程施工中。(8)第十三單元台中市新興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已徵求地主過半數同意,並於99年12月9房屋貸款日申請核定範圍及重劃區名稱,委由本府都發局辦理細部計畫設計,業於100年1月19日府授都計字第1000003024號文公告發布實施,重劃計畫書業於100年4月6日起至100年5月6日止辦理公告30日。該重劃區已於100年6月4日召開第1次會員大會,選出理監事,成立重劃會。目前土地改良物及墳墓拆遷補償將分別於101年1月5日至101年2月13日及101年1月5日起至101年4月16日辦理公告。(9)第十四單元新都自辦市地重劃相關工程於99年4年19日正式辦理驗收接管,抵費地業經該理事會決議部分移轉。 三、整體開發區公辦重劃之單元:(一)、第六、七單元納入第13期公辦市地重劃。1、重劃範圍:東以西川一路建築線為界、西至環中路及南屯溪為界、北至文心南七路道路中心線為界、南迄建國北路已開闢道路為界。2、全區地上建物及農作物業已查估完竣,陸續辦理地上物補償費發放中,辦理情形如下。(1)第一工區地上土地改良物補償費已發放完竣,截至101年6月底,餘6戶建物未拆除。(2)第二工區地上土地改良物補償清冊公告期間自100年6月15日至100債務整合年7月15日止共計30日,地上建築物、農林作物補償費發放日期為100年9月27、28、29、30日。複估補償清冊公告期間自100年12月15日至101年1月15日止共計30日,(複估)地上建築物、農林作物補償費於101年3月23、26日發放,建物自動拆除獎勵金、機械設備獎勵金、機械設備遷移費等補償費已於101年6月21、22、27、28日發放。(3)第三工區地上土地改良物補償清冊公告期間自100年6月15日至100年7 月15日止共計30日,地上建築物、農作物補償費已於101年1月5、6日發放。複估補償費清冊,公告期間自民國101年6月12日至101年7月12日止共計30日。(4)第四工區地上土地改良物查估補償清冊公告期間自100年12月5日至101年1月4日止共計30日,建築物及農林作物補償費於101年6月12日至14日發放。3、本重劃區工程規劃設計、發包、監造委由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辦理,第一工區圍籬整地工程已於100年5月2日辦理發包,由正祥營造有限公司得標。100年6月30日舉辦重劃區開工動土典禮,100年8月19日正式開工,目前工程進度約74%。(二)、第九支票借款、十、十一單元納入第14期公辦市地重劃。1、第14期行政轄區屬於台中市北屯區,計畫區呈ㄇ字型,東側為潭子鄉之頭張地區、中間為台中市第11期重劃區及四張犁地區、西側為西屯水湳地區、北側為八十米環中路,計畫總面積約為403.39公頃,業經市長核准命名為「美和庄」。2、現正辦理補償費發放及工程發包施工作業,各工區進度分述如下:(1)第1工區目前辦理公共設施工程施工中。(2)第2、3工區地上物補償費清冊公告期間自100年8月25日至100年9月26日止共30日。建築物及農作物補償費發放日期為101年4月24日至26日。(3)第4工區地上物補償費複估清冊公告期間自100年12月19日至101年1月18日止共計30日,複估補償費發放日期為101年2月14、15、16、21、22日,工程部分101年月5月18日決標,預定101年7月15日開工。(4)第5工區地上物補償費複估清冊公告期間自101年2月21日至3月22日止共計30日,發放日期為101年4月24日至26日,工程部分預計101年8月份辦理開標。(5)第6工區地上物補償費清冊公告期間自100年8月25日至100年9月26支票貼現日止共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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